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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年12月16日晚间,朗进科技(300594)发布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《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》的公告。公告显示: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之一李敬茂先生于2025年8月27日分别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《立案告知书》(编号:证监立案字0042025012号、证监立案字0042025013号),2025年12月16日,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下发的《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》([2025]12号)。 根据山东证监局下达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显示,朗进科技涉及的主要违规为:2024年2月至2025年7月,朗进科技联动成都朗进交通装备等6家子公司,通过直接划转或第三方“过桥”方式,向控股股东朗进集团及其子公司莱芜朗进电气、济南瑞青科技输送资金4.15亿元。更令人震惊的是“边整改边违规”的荒诞剧情:2024年半年报对8648.7万元占用额只字不提,构成重大遗漏;2024年年报虽承认问题并承诺“坚决杜绝”,但2024年7月至2025年7月仍新增3.29亿元占用,直至2025年8月才全额偿还本息。山东监管局拟决定对公司处以150万元罚款;对实控人、董事长李敬茂因“利用控制权组织、指使违规,且决策隐瞒披露”,处以440万元罚款占总罚款的43%等。值得注意的是,朗进科技曾在 2024 年年报中提及当年资金占用问题,承诺组织董监高学法合规、杜绝再犯,却在年报发布后,再次出现控股股东占用资金情况。 根据财报显示,2025年前三季度朗进科技归母净利润亏损1350.20万元,基本每股收益-0.15元,资产负债率攀升至56.94%,而2025年上半年虽宣称“扭亏为盈”,但营收同比仍下滑10.88%。 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云律师表示,暂定:于2024年2月1日至2025年8月27日之间买入朗进科技,且在2025年8月28日之后卖出或持有朗进科技的亏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。 四、代理费用 我们采取风险代理,前期股民不用支付律师费,胜诉后再支付律师费。 投资者可通过“股票亏损索赔”公众号或留言登记参与索赔诉讼挽回部分损失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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